绵阳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现将青义粮库完好的、未使用1、2、6号仓库,建筑面积为374.72㎡(其中:1号仓库建筑面积为140.52㎡;2号仓库建筑面积为93.68㎡;6号仓库建筑面积为140.52㎡)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,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租标的
招租标的按房屋建筑物现状出租,参加竞租者可自行勘察现场。
二、竞租人资格条件
(一)面向社会,凡具境内合格法人或自然人资格的均可参与报名。
(二)无社会不良记录;
(三)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取消其竞租资格:
1.存在历史上拖欠租金、逾期占用国有房屋;
2.有各类违法违规失信记录的对象。
三、报名时间
自2024年6月17日9:00至2024年6月28日17:00止,如报名期截止后无承租方报名,本公告期视为长期有效,直至招租到承租方为止。
四、报名地点及要求
(一)报名地点:绵阳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(游仙路328号)。
(二)报名要求
1.个人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(备查)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报价书。
2.单位报名者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(备查)和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法人身份证证明(加盖公章)、报价书,委托代理人报名参加竞租的,还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签字的授权委托书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承租人在租赁期间,不得擅自动用房屋建筑物的主体结构,不得私拉私接线路管道等;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进行转让和转租。
(二)承租人经营项目或存放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。
(三)租金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缴纳,按照先缴纳租金后使用的原则。若在租赁期间,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维修、改造等,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。
(四)租赁物保证金,按年租赁金额的10%收取,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将保证金转账到出租方账户。租赁期满后,若承租人不愿再续租,出租方对租赁物验收合格后,将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返承租方。
(五)在租赁期间,承租人是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的实际管理者,应对租赁房屋进行安全使用,需自备消防部门认证认可的、有效的消防器材等设施设备,主动接受消防管理机关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及管理,对发现的问题,应立即整改并达到要求。如在租赁期间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和对第三方人身伤害,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(包括但不限于私自乱搭水、电、气及使用不当,使用超负荷电器,违规存放、使用液化气、有毒、有害、易燃易爆物品,高空抛物,在租赁房屋范围内摔倒给乙方及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等)。
(六)其他未尽事宜在竞租谈判中或租赁合同中进行约定。
六、联系人
王女士,电话:2920765(座机),18030951433。